咨询热线

0317-5293999 

网站公告: 学校拥有一支专业素质强、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队伍,师资力量雄厚。
培训报名

service phone 0317-5293999 

初级建(构)筑物消防员培训班招生简章


   根据《消防法》、《河北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必须经专门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合格,并取得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后才能上岗。河北省鲸川消防职业培训学校依据河北省公安厅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河北省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冀公消【2014】142号)的通知精神,本着培养消防人才、普及消防知识、服务社会的原则,在沧州常年开展各类消防职业培训。其中:
初级建(构)筑物消防员培训班第二期定于2016810日至8月21日举办;
初级建(构)筑物消防员培训班第三期定于20169月2日至9月13日举办;
每期12天,每期报名截止日期为开班前一天,每期**天上午8:00—8:30动员,上午8:30开课。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培训人员
未取得初级及以上“建(构)筑物消防员”资格的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各单位消防管理人员、各消防工程公司的工作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培训,每期50人,报满为止。
二、培训内容
(一)消防基础知识。(二)消防法律法规。(三)、消防安全检查,巡查基础知识。(四)职业道德。(五)、消防控制室监控。(六)、建筑消防设施操作与维护。(七)、自动报警、自动灭火设备操作
教材一:采用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培训与技能鉴定统编教材《建(构)筑物消防员基础知识、初级技能》。
教材二:采用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培训与技能鉴定统编教材《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技能鉴定考试指导手册基础知识、初级技能》。
教材三:《建(构)筑物消防实操培训》
三、职业资格考试流程
(一)培训结束后学校组织理论知识考试、技能操作考试,考试合格本校颁发《职业培训结业证书》。
(二)学校凭本人《职业培训结业证书》到省消防行业特有工种技能鉴定站办理《准考证》,凭《准考证》参加全国统一职业资格鉴定考试。
(三)参加全国统一职业资格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合格者,**人社部和公安部消防局联合颁发《职业资格证书》,长期有效。
四、学员基本条件
依据《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标准》,年龄18—55周岁;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并具有一定的表达、学习、分析判断能力,视觉、嗅觉、听觉正常,动作协调、反应迅捷,身体健康,无心脏病、传染性疾病等病史及其它影响学习的疾病,身体状况能够保障完成学业。
五、报到地点
    学校地点: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海河西路运河区农贸市场南头--河北省鲸川消防职业培训学校。
乘车路线: 沧州市内乘公交18路沧兴集团或鲲鹏饲料站下车穿过市场即到。
    温情提示:全国理论考试时间:2016年3月、6月、9月、12月在石家庄参加全国统一理论考试,届时我们将以短信或电话形式通知个人,由学校统一组织参加全国理论统考。省技能鉴定时间:每期培训结业时与省鉴定站联系学校统一组织,随时参加。
六、要求
参加学习人员携带以下物品报到:
1、河北省消防职业培训学校学籍表(附件一)、河北省职业资格培训花名册(附件二),报到时携带或到现场填写并交付工作人员。
2、身份证原件及1张正反面复印件。
3、蓝底、小2寸免冠照片7张,以及学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张(初中以上学历证书复印件)。
4、培训费用,现金报到时交付,或汇款,账户名称:河北省鲸川消防职业培训学校,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沧州分行,账号:5060 3601 0400 18489
七、学校简介
河北省鲸川消防职业培训学校是省消防总队、人保厅、民政厅登记注册的培训机构,常年面向社会开展培训。学校师资力量雄厚,设备齐全,教学模式科学,办学观念先进,围绕社会需求,培养使用型的消防专业技能人才;实现技能培训与社会需求无缝对接。
培训联系电话:0317—5293999
网址:http://www.jcxfxx.com


版权所有  河北省鲸川消防职业培训学校    www.jcxfxx.com  冀ICP备2021025814号-1
电话:0317-5293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