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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08-27 09:04:01
火灾报警信号状态时,火灾报警器发出消防车的声响,“火警”红色指示灯点亮,显示器显
示火灾发生部位,设备类型,报警时间。
故障信号状态时,火灾报警器发出救护车声响,“故障”黄色指示灯点亮,显示器显示故障总数和故障报警序列号,报警时间,类型编码。
火灾报警控制器报出并显示火警信号后,消防值班人员应先按下“消音”键消音,再依据报警信号确定报警点具体位置。
通知另一名消防值班人员,或保安人员携带通讯工具和灭火器到现场确认。如果是误报,通知控制室人员,将系统恢复到正常工作状态,记录好误报时间,部位,原因。
如果是真是火警,通知控制室人员,把系统开到自动状态并拨打 119报警,然后按照灭火预案组织灭火及安全疏散。然后通知单位领导。
故障一般可分为两类,一类为控制器内部部件产生的故障如主备电故障、总线故障等;另一类是现场设备故障,如探测器故障、模块故障等。
(一)主电故障。
当报主电故障时,应确认是否发生主电停电,否则检查主电源的接线熔断器是否发生断路。
主电断电情况下,火灾报警控制器自动投向备电供电,处于充满状态的备电一般可以连续供电8h。注意:备电连续供电8h后会自动保护,在备电自动保护后,为提示用户消防报警系统已关闭,控制器会提示1h的故障声。在使用过备电供电后,需要尽快恢复主电供电并给电池充电48h,以防蓄电池损坏。
(二)备电故障。
当报备电故障时,应检查备用电池的连接器及接线;当备用电池连续工作时间超过8h后,也可能因电压过低而报备电故障。
(三)现场设备故障。
若为现场设备故障,应及时维修,若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排除的故障也可先将其屏蔽,待故障排除后再利用设备释放功能将设备恢复。
(四)系统设备故障。
若系统设备发生异常的声音、光指示、气味等可能导致人身伤害或火灾危险情况时,应立即关闭控制器电源火灾报警控制器关机后应立即向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采取相应消防措施,值班记录中必须详细记录关机的时间及关机后临时采取的处理措施。
当故障经初步检查不能排除时,请立即通知安装单位或厂家进行维修。当场有条件维修解决的应当场维修解决;当场没有条件维修解决的,应尽可能在24h内维修解决;需要由供应商或者厂家提供零配件或协助维修解决的,若不影响系统主要功能的,可在7个工作日内解决。
故障排除后应经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检查确认,维修情况应记入《建筑消防设施故障维修记录表》。